在民國112年修正的「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3條中,學校辦理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將生涯轉銜計畫納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專科以上學校應納入學生特殊教育方案,協助學生達成獨立生活、社會適應與參與、升學或就業等轉銜目標。
一、升學輔導
二、生活輔導
三、就業輔導
四、心理輔導
五、福利服務
六、其他相關專業服務
依據上述之服務內容項目又可以分為以下三個主要方向:
一.資料的轉銜:包括學生的輔導紀錄、IEP/IGP、各項的評估資料等。
在民國112年修正的「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3條中,學校辦理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將生涯轉銜計畫納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專科以上學校應納入學生特殊教育方案,協助學生達成獨立生活、社會適應與參與、升學或就業等轉銜目標。
一、升學輔導
二、生活輔導
三、就業輔導
四、心理輔導
五、福利服務
六、其他相關專業服務
依據上述之服務內容項目又可以分為以下三個主要方向:
一.資料的轉銜:包括學生的輔導紀錄、IEP/IGP、各項的評估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