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折翼天使飛翔!學校、民間團體、機構等辦理特殊教育活動,只要對象包含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學校教師及助理員,且辦理內容有助於親職教育推展及特殊教育學生輔導、特教研習等,均可向教育部申請補助,今年申請期限只到4月20日,國教署近3年已累計補助上千萬元,提醒可善加利用,共同打造身心障礙家庭友善支持的社會環境。

全國特殊教育學校家長協會辦理音樂藝文活動巡演。(教育部提供)
國教署組長蔡志明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自103年12月3日起施行,其教育核心理念為實踐「融合教育」,各教育階段一般學校的身心障礙學生逐年少量增加,促進融合教育因此須由學校相關人員、家庭與民間團體合作推行。
蔡志明表示,國教署在近3年(109至111年)累計補助1394萬餘元,提供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等20個民間團體,辦理高中以下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活動;今年上半年亦已補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關愛者協會等9個民間團體。
其中,全國特殊教育學校家長協會所舉辦之音樂藝文活動巡演,營造身障者參與藝文展演的舞台,藉由活動提升身障者團隊互助經驗及自我價值;而中華創造協會、愛聾協會則辦理學術教育等研討會,11案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活動,預計可服務2714人。
蔡志明表示,教育部將持續相關補助,並提供學校、家庭、機構與民間團體專業諮詢、情感支持及交流,促進融合教育的落實推動,以增進整體的社會參與及多元和諧。

愛聾協會辦理「聾教育與聾文化」論壇。(教育部提供)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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