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修正草案

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46433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0條第2項。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按特殊教育法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旨揭辦法有配合該法儘速修正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電話:(04)3706-1218,施小姐。

(四)傳真:(04)2332-1575。

(五)電子郵件:e-1402@mail.k12e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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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4e156638-4560-4194-9812-61a5990d5a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