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人力短缺 衛福部修法放寬「先用後訓」

兒少需求越趨多元、照顧困難度增加,衛福部24日預告修法,考量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人力短缺,未來將放寬「先用後訓」,可先進用非專業人員、再於一年內補訓;並增訂兒少機構夜間照顧人力比,2歲以下為1:6,2歲以上為1:10,以保障兒少權益。修法預告60天,目標今年底上路。

考量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人力短缺,未來兒少機構將放寬可先進用非專業人員,再於一年內補訓。圖為台北市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圖/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表示,全國安置機構安置兒少人數逐年下降,約7至8成規模都在30人以下。為了配合實務狀況,衛福部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草案重新定義安置教養機構及專業人員,將安置對象類別從簡,只要是依法安置兒少、提供24小時生活照顧,就符合安置教養機構。人員部分,現行2歲以下由保育人員照顧,2歲以上則是生活輔導人員負責,未來將統一整併為「保育輔導人員」。

周道君解釋,2歲前由保育人員照顧,已產生親密依附關係,若年齡一過就硬生生切開,換成生活輔導人員,兒童可能不習慣,期望整併後能漸進式轉換,同時增加機構用人彈性。

周道君說明,考量托嬰中心、早療機構照顧人力短缺,將比照安置教養機構,開放評鑑甲等機構「先用後訓」,可先進用已滿足學歷的非專業人員,再給予一年期限補訓,取得專業資格。若有特殊情況可再延長一年,但過去並無先例。

不同於醫院,現行兒少機構並沒有夜間人力比規定。周道君指出,此次修正保育輔導人員照顧人力比的年齡劃分,改為2歲以下日間人力比1:3,2歲以上日間人力比1:4;並新增兒少機構夜間人力比,2歲以下為1:6、2歲以上為1:10。

此外,出於安全性考量,安置教養機構使用樓層限制也進行調整。周道君表示,現行以1至4樓為限,未來安置未滿6歲兒童,最高只能安置在3樓,防止意外或非意外墜樓事件發生。

周道君指出,修正草案預告60天內,開放各界提供意見,預告期滿會進行檢視及調整,送至衛福部法規會審查,力拚年底前發布、正式上路。樓層規範部分,考量機構需要緩衝時間,進行空間調整,正式公告後1年施行。

【yahoo新聞】

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6%89%98%E5%AC%B0%E4%B8%AD%E5%BF%83-%E6%97%A9%E6%9C%9F%E7%99%82%E8%82%B2%E6%A9%9F%E6%A7%8B%E4%BA%BA%E5%8A%9B%E7%9F%AD%E7%BC%BA-%E8%A1%9B%E7%A6%8F%E9%83%A8%E4%BF%AE%E6%B3%95%E6%94%BE%E5%AF%AC-%E5%85%88%E7%94%A8%E5%BE%8C%E8%A8%93-232731120.html